近日,信用宣城披露行政处罚信息,因未批先建,安徽森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5.71588万元,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宣区自然资规执罚﹝2025﹞24号。
公开处罚信息显示,安徽森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,于2023年9月占用宣州区水阳镇新联村集体土地1346.09平方米,建设芜雁高速水阳收费站宿舍楼、污水处理设备等设施,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七条和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》附录的规定参照《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》,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:
1、退还土地。责令安徽森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1346.09平方米土地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。
2、没收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。没收安徽森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602.04平方米宿舍楼、35.07平方米污水处理设备、552.48平方米沥青硬化、319.42平方米水泥硬化。
3、罚款。对1127.49平方米农用地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,罚款金额人民币135298.80元;对218.60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,罚款金额人民币21860元。合计罚款金额人民币157158.80元。
爱企查信息显示,安徽森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25日,注册地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岗山行政村千家基自然村34号,法定代表人为马勇。